展前

      歐洲展會中知識產權法的特性

      2012-11-23 15:07:31

      為充分了解展會相關知識產權執(zhí)法的特殊性,進而深刻理解自然人和社會公眾改進展會知識產權執(zhí)法機制的動力之所在,現將展會問題概括總結如下:

      一.時限問題

      通常展會會橫跨一個周末,因此,如果僅靠政府當局的執(zhí)法,可能發(fā)生無法執(zhí)行單方令狀(如因為缺少執(zhí)行官等)及/或向法院提交干預的申請可能過遲等問題。

      二.通常需要專家服務介入

      非展會當地的知識產權所有人或涉嫌侵權者,可能無法找到能夠及時介入、并為他們提供幫助的專業(yè)律師或知識產權顧問。

      三.潛在損害

      可能會出現雙重損害。首先,對于知識產權所有人來說,可能缺乏有效的干預;其次,對于涉嫌侵權者來說,可能面臨不能進行適當抗辯的風險。兩種情況下終所遭受的損害就是會“失掉一次商業(yè)機會”,并且這種損害在以后的訴訟過程中難以判斷。

      基于上述特點,展會期間知識產權執(zhí)法應當注意以下方面:

      1.大量證據的可得性

      在任何展會上,參展商參展的目的都是為了吸引潛在的客戶(零售商、經銷商等而不是終消費者)。所以通常都會在展會上展示并對產品/ 機器的質量和特性做出承諾。因此,在此期間所能收集到的證據要比商品目錄和網站提供的多得多。

      2.管轄法院的選擇

      在涉嫌侵權時,展會所在地點(通常是城市或大的鎮(zhèn))更具優(yōu)勢,即便索賠人和被索賠人處在不同的城市甚至國家,也可以申請展會所在地的司法管轄機構對案件進行處理。

      3.干預措施的公眾認知

      任何干預措施,即使是輕度的干預(描述性令狀),因其強制性和及時性(通常是由官方在展會當時當場實施的),亦能對侵權行為產生一定的抑制作用。因此即便是稍加干預(但是要及時執(zhí)法),也可能使雙方的爭議得到迅速解決。

      需要強調的是,重要的展會在處理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時,都參考“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建議”一書,國際展覽聯盟在2008年2月編著該書。該書概述列舉了如下建議,供展會組織者遵從:

        ● 準備并向參展商分發(fā)相關告知性文件。

        ● 準備一份知識產權專家名單。

        ● 在展會現場布置知識產權專業(yè)設施。

        ● 如發(fā)生爭議,提供仲裁服務。

        ● 提供翻譯服務。

        ● 提供現場辦公室,作為活動場所。

      參展/參觀報名 服務熱線:137-1807-73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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