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時請提供如下材料:
1、護照:有效期6個月以上、有空白簽證頁的護照正本及護照資料頁復印件;
2、簽證申請表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申請表》1份;
3、照片:2X2英寸近照一張(黑白、彩色均可,粘貼在申請表上);
4、在中國出生,后加入外國國籍者,次申請簽證,請提供原中國護照原件及護照個人信息資料頁復印件。出生在中國(含臺、港、澳)且曾獲發中國簽證的外籍華人,持新換發的外國護照申請簽證時,須提供中國簽證復印件;
5、在美國出生的中國血統兒童首次申請簽證,請參見在美國出生具有中國血統兒童赴華的有關規定。
二、辦理方式
申請人根據領區劃分,可親自或委托他人、旅行社、簽證代辦機構到大使館或總領館辦理。
注:1、無需提前預約。 2、不接受郵寄申請。
三、辦理時間
1、正常取件時間為4個工作日;
2、加急辦理:第2或第3個工作日取證,收20美元加急費;
3、特急辦理:當日取證(僅限緊急事務、奔喪和探視病人,上午12:30前提交申請,下午2:30至3:00取件),收30美元加急費。
四、簽證費
1、接受現金支票、公司支票、MASTER和VISA卡,不接受現金和個人支票。
2、向大使館申請,支票抬頭請寫:Chinese Embassy;向總領館申請,支票抬頭請寫:Chinese Consulate。
五、注意事項
1、請如實、清楚、完整地填寫簽證申請表各項內容;填寫不實、漏填或字跡不清楚,都可能導致簽證審批的延誤甚至拒簽;
2、一次及二次簽證的入境有效期一般為3個月或6個月,簽證停留期(從入境后天算起)一般為30天。簽證官員可根據申請人的需要適當增加停留期;
3、簽證官員根據規定決定簽證的種類、次數、有效期和停留期。簽證官員有權要求申請人提供其它相關的簽證申請材料。